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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关于防范冒充公安机关实施诈骗的郑重声明

2017-03-31

为切实防范违法犯罪分子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对人民群众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行为,浙江省公安厅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郑重声明: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办案调查,一律通过上门或者请当事人到派出所等公安场所的方式面见当事人,绝不会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直接调查处理,更不会要求当事人汇款、转账。与此不符的,公民可视为涉嫌诈骗行为,直接拨打110报警。

 

浙江省公安厅    

2017年3月31日